2015年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0人)
为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区政府同意,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外人员(以下称卫生监督助理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卫生监督助理岗位(协助卫生监督员从事监督管理工作、内勤、文秘、信息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卫生监督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北京市昌平区户籍,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5.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满足经常加班和室外作业需求;
6.服从岗位调剂。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人员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中等专业学校。
2.精通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件处理、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及处理能力;
3.年龄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4.同等条件下,医学专业、计算机专业、图文编辑类专业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聘用形式
采用劳动合同制的用工方式,由区卫生监督所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有资质的合法经营且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卫生监督助理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拟定卫生监督助理员应发工资约为2700元/月(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根据绩效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绩效奖金,人均绩效奖金约为500元/月。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9:00至16:00。
2.报名地点: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南楼四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北大街7号(昌平区医院北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