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凉山州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事业单位遴选6人公告(2)
(五)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州财政局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七)试用
对经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任
经试用合格后,按相关程序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预算编审中心根据拟聘用人员职称资格及取得的先后顺序,聘用到相应空缺岗位上。
四、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报考者自行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体检、公示等都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网站上查询或与各招聘单位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遴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三)本公告由州财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2168324
监督电话:0834-3224057
2015年凉山州财政局事业单位遴选报名表ds.zip凉山州财政局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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