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9:00-17:00
地点:西南大学现场报名
2.报名手续: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属于招考对象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学校和专业报名(每人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学校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初定11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当天另行通知。考试考核采取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说课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江北区教委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后一名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分为试教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各占5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到报考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试教,由用人单位对试教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江北区人力社保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审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jbpi.gov.cn)查询。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聘用岗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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