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大学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2)
三、考核实施办法
(一) 考核方式:试讲和面试。
(二) 试讲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 试讲办法由苏州大学制定,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四) 面试办法按照苏州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布录用结果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苏州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2-67503045
联系人: 尹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2-67507343
联系人:戴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苏州大学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