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海门市乡镇卫生院赴外招聘紧缺专业公告(2)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海门市人社局审批,各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在2016年7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统一签订双向就业协议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0513-82207988 82269292
纪律监督:0513-82217014
2015年冬季海门市乡镇卫生院赴外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rar
2015年冬季江苏省海门市乡镇卫生院赴外公开招聘目录.rar
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