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南医院)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2)
四、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计委和市一院(城南医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卫计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与其签订拟聘用协议,于医院正式运行前来院工作(医院将提前通知报到时间)。报到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334080 (市卫计委纪检监察室)
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336054(市卫计委组织人事处)
0515-88339278(市一院城南医院人事科)
0515-88198406(市人社局事管处)
1、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南医院)学科带头人岗位表.rar
2、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南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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