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杭州市临安市镇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均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科目1门,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与笔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将另行公布。
2.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人数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3天前,若入围面试人员书面放弃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办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或考察环节有人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临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可依次递补。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被录取的镇属事业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跨部门交流使用,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2.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ald.gov.cn)和临安人才网(www.larcw.com)发布,请注意查询。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63723364。
5.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
1.临安市2015年镇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信息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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