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沧州市河间水系安置房小区幼儿园幼儿教师选调公告(2)
八、公示及分配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河间市教体局、河间市人力资源市场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政府审批。之后,由教体局将选调幼儿教师分配到水系安置房小区幼儿园,人事关系作相应调整。合同制教师的身份、待遇不变,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请在河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jian.gov.cn/ )、河间市人社局网站(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汉字:河间市人社局.政务)下载。同时,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相关事宜选调办公室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7-3239362(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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