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桂林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桂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5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职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10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至1997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进入面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9日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至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桂林市林业局人事教育科(三楼309室),电话:0773-2631195,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59号。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现场填写《桂林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考生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考生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桂林市林业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者。
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林业局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林业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考生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报名、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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