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区博乐市社会招聘巡逻防控人员54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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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区博乐市社会招聘巡逻防控人员546人公告
按照州、市党委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博乐市维稳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2016年拟面向社会招录巡逻防控人员546人。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录人数:546人 (具体岗位见职位表)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对于“零就业家庭”、特困家庭学历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近3年来,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截止2016年01月01日,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岁以下(即1986/01/01后出生);
5、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博尔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防控人员职位表》。
《招聘简章》、《职位表》、《政审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新疆赛里木湖网站、博州零距离微信平台、博乐市双湖网、灵壤博乐微信平台、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平安博乐微信平台公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01月5日至2016年1月15日
2、报名地点:博乐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报名
3、报名联系电话:0909-2288035
4、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所设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实际岗位要求的1:2比例,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确定招录人数。
7、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4张、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零就业家庭特困家庭证明、《政审表》。
8、报名费:15元 笔试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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