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15人公示公告(第一次)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广州市财政局属下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市本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负责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概、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及土地开发成本的审核工作;对市财政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进行复核;参与相关财政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招聘岗位
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招聘人员类型中的“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方案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专业及代码”栏的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见附件2)。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详细条件见岗位需求表)。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市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8、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首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2日8:00时至2016年2月26日17:3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自行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链接到“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按报名提示引导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需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以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带括号的,按括号外的名称)。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报名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6年3月2日8:00时至2016年3月5日9:3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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