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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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至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连山人社局)一楼办事大厅(连山吉田镇沿江路劳动保障大楼)。
咨询及联系电话:连山人社局专技股(连山人社局六楼),电话:0763—871898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表1份(请报考者自行登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l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2,或到县人社局办事大厅领取填写,要求双面打印);(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3)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中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指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员工)。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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