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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面试公告

2016-01-26 17:22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我办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注
政研司综合处
副主任科员职位 (0401001001)
116.9 王优怡 150111160107 专业科目笔试:2月24日下午
结构化面试:
2月25日全天(上午:政研司综合处副主任科员职位;下午:交流司经济处副主任科员职位、法律司基本法处主任科员职位)
无领导小组讨论:2月26日上午
名单按照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序
郭  冉 150111971907
郭志博 150121050812
潘世英 150139021108
章译文 150143114009
交流司经济处
副主任科员职位 (0401002001)
123.5 吕媛媛 150111480803
赵  培 150111560205
刘  博 150111570408
贾洁琼 150111942122
王  博 150121041425
法律司基本法处
主任科员职位 (0401003001)
117.9 黄  振 150111450812
胡宝岭 150111842113
赵  玄 150111850610
陈无风 150133045506
陈宇博 905111941803 调剂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5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c@hmo.gov.cn,并同时传真到010-68576791(传真件上请本人签名)。

  (二)标题统一按“×××(姓名)确认参加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职位面试”。

  (三)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四)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五)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5日16时前传真至010-68576791,并同时发送扫描件至rensc@hmo.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六)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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