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复兴门考区
(一)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6日中午12时前将填写完整的《面试确认单》(附件3),传真至010-68037614,并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10-86092898。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请考生按要求填写《面试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于2016年2月6日中午12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gdzjgwy@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用人司局+姓名”。
(三)资格复审
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面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考生提供的证件原件将一并退回。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a.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
b.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d.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e.自由职业者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并在《面试基本信息表》中详细说明自由职业的经历。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中,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详见附件5)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2月26日至2月29日。
每日面试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8:3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13:00前报到,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按照考生入闱管理有关规定,未按时报到考生不得入场,并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