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面试公告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7),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8),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2月26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宣武门办公区)传达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乘坐公交70、83、102、105、603路到菜市口北站下车,或乘坐地铁4号线、7号线到菜市口站从东北口出站)。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10—83138407(电话)
010—83138769(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复兴门考区)
2.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宣武门考区)
3.面试确认单
8.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