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南开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0人)
2016年南开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卫生专业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天津南开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2、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户口。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 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 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近三年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者,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详见《2016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6年2月18日至2月26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南开区政务网(http://www.tjnk.gov.cn)及南开区卫生局政务网(http://www.nkwsj.com)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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