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来宾市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副职招聘12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拓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来源渠道,市委决定面向全市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大学生村官选拔一批优秀干部,作为2016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对象及名额
计划面向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副职6名,面向全市2008年以来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副职6名。如报名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即该类报名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60人的),相应减少选拔名额。实际选拔名额根据报名审查合格的人数确定。
二、资格条件
参加选拔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资格:
(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1.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且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5年以上;
2.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4.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二)大学生村官
1.2008年以来我市选聘的并担任村官满3年以上;
2.现任大学生村官或现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离任大学生村官近3年(不含试用期)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称职)以上;
3.身体健康。
以上工作年限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三、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经乡镇党委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现任职村(社区)所在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名,不能跨县(市、区)报名。
2.现任大学生村官经乡镇党委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现任职村委所在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名;现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离任大学生村官,经现工作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任职村委所在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名;其他离任的大学生村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任职村委所在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名。不能跨县(市、区)报名。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21日-27日。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来宾市面向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大学生村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副职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报名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邮箱。
2.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证件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须同时携带原件核验)。不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离任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现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的村(社区)党组织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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