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普洱市墨江县事业单位引进30人公告(3)
七、其他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的学生。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三)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待遇。
(五)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八、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组织、人事部门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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