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招聘教师60人公告(3)
(三)资格审查。
广州市花都区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名人员资格。
(四)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分为结构化面试、教学能力测试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考生各单项考试必须达到60分合格线。考生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不予录取。
1.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于3月17日(星期四)-3月19日(星期六)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察安排以面试通知书安排为准。
2.教学能力测试。
结构化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初定为3月21日(星期一)-3月22日(星期二),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在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招聘人数与结构化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达到60分以上者全部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名单于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及时在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内设机构-组织人事-招聘教师栏”公布。教学能力测试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学科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下一程序。
(六)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应聘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中需注明“如体检不合格,本协议书自然失效”。
(七)体检与考察。
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主要包括考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与实践能力、协作互助精神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造成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可在综合总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各单项考试必须达到60分合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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