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张家港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53人公告(2)
六、考试
(一)01~21号职位
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以上成绩精确到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4)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如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二)22~127号职位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下午14:00-16:00。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以上成绩均精确到两位小数。
(3)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4)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
七、体检与考核(政审)
1.体检按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张家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录用通知书》。其中,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至录用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市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79829。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98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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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