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200名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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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200名辅警公告
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面向我市适龄人群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200名,均限男性。其中从事专业化巡逻辅警190名(含从事交通岗勤工作辅警85名),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系统运营维护等专业技术辅警10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4)。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辽宁省内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之间的公民。
(三)报考专业化巡逻辅警岗位,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役士兵、公安民警子女不受学历限制。报考专业技术辅助人员应具备通信、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软件开发、机电综合维修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1年以上经历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高170cm及以上,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能低于标准体重10%。无纹身或刺青;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其他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相关体检标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有违反治安管理记录的或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学籍)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营口市人才中心(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南15号、长途客运站西侧)
报名办法: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员军人还须持复员退伍证、有部队奖励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以及其他可加分的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身免冠1寸相片3张,《营口市2016年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报名(政审)表》(见附件1)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资格。咨询电话:0417-2655252
四、招聘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