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教职员招聘90人公告(5)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审核报考资格和审查个人档案。
(六)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在同职位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1、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机会的。
(七)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后由区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备注3:拟录用人员,户口在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三区以外的须迁入江门市蓬江区户口,方能办理报到手续。
四、联系办法
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35号
电话:0750—8220646,3226160(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联系人:吴老师,古老师
备注4:考生在报名时要留2个手机联系电话,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考生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2016年3月11日
标签: 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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