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惠州学院招聘辅导员10人公告(2)
(3)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笔试和试讲。面试和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辅导员岗位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知识。
①面试(含心理测试):面试人员的顺序在面试前半个小时抽签决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择优参加笔试和试讲。如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即按实际人数参加笔试和试讲。
②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③试讲:进入笔试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参加试讲。(讲课内容:根据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选取部分内容,自行准备好PPT,试讲限时10分钟)。
④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的40%+笔试的30%+试讲的30%,按总成绩排名。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在成绩合格线上的应聘者才有资格进入拟聘人选排名,并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选足录取名额,如排前者退出则按顺序递补,以取足为止。
⑤同等条件下,博士优先录取。
二、报名审核及要求
国(境)外留学生须符合教育部所规定的所有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在国(境)外有犯罪纪录人员、在接受审计及纪律审查人员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体检
通知拟聘人选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情况,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在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页或在惠州学院人才招聘网页公示最后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我校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五、有关说明
1、录用人员报到后,一律按辅导员安排岗位进行管理。
2、本次招聘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分管校领导以及人事处、学生处、纪委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面试专家由学校届时随机抽取确定。
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所提供的简历、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今后不准许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次招聘是在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指导下,在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监督下(纪委监察室电话:0752-2527273),由学校人事处和学生处分别负责招聘工作相关具体事宜。
六、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兑现相关待遇。
惠州学院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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