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市马山县双向选择招聘高中教师15人公告(3)
六、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县“双选”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考核由马山县教育局、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主要是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与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经县“双选”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验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执行,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县“双选”招聘领导小组从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报马山县干部职工调配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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