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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2016-03-17 11:15  |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根据盘锦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经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安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2016辽宁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和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辅警30名。其中,东郭派出所9名、石新派出所9名、羊圈子派出所12名。具体从事派出所警务区(室)工作岗位。实行属地招聘的原则,即原则上按本人户籍(含居住本地2年以上的)应聘当地派出所辅警。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公安工作,品行端正,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二)具有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户籍或在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域内居住2年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之间的男性公民。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在 4.8 以上(矫正视力 5.0 以上);身高在 1.70 米以上;体重不得低于或超过标准体重的5%。

  (四)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五)退伍军人、公安民警子女、警校毕业生、有公安工作经历、治保主任、民兵连长及具有软件开发、动漫制作、摄像照相、文字写作等专长的考生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它不符合辅警要求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辽河口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辽河口生态经济区院内)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打印《辽河口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表可在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网站上下载)。报考人员携带打印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担任民兵连长、治保主任等具有特殊身份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色照片两张。个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427-8290666,13504274995(田警官)、13904279997(符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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