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市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招聘事业编制44人公告(3)
6)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接收毕业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面试采取现场实操考核方式进行。
5.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少于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接收毕业生综合成绩=笔试/2*40%+面试成绩*60%。引进人才综合成绩=笔试/2*30%+面试成绩*7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三峡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三峡局政务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及专业。非应届毕业生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及专业进行报考,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及专业进行报考。
2.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3.非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最低工作年限、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前取得。
4.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0717-6961251
0717-6961245
监督电话: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17-696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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