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长江委综合管理中心招聘8人公告(3)
5、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工作组组织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考核时间为2016年4月下旬。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报名资料与档案记载不符的;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以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综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教育网和长江委人事劳动网公示7-15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综合管理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上旬。
受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首先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 027-82828469
联 系 人:刘家栋、黄玥
Email: cjwzgzx@sina.com
八、监督、回避及投诉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监督投诉:长江委人事劳动局,电话: 027-82926216
长江委综管中心纪委,电话:027-8282608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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