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江海事局事业编人才招聘31人公告(3)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长江海事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报名网站和长江海事局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㈠招聘计划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㈡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应在2016年3月11日前取得。
㈢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最低工作年限、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在2016年3月11日前取得。
㈣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㈤咨询电话:027-82765390
监督电话:027-82765433
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27-87236225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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