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海淀区公共委、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53人)(3)
(六)资格终审
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备注
1、纪检电话: 88364307
2、有关咨询: 88364075
1.2016年海淀区公共委、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fd.rar
海淀区公共委 海淀区卫计委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