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青冈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21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黑卫发﹝2014﹞25号)要求,青冈县继续面向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和社会为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具体事宜如下:
2016黑龙江青冈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21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招聘对象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范围为青冈县政府举办的15个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招聘省内、外统招医学院校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医类学毕业生21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四)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方法和步骤
(一)资格审查
由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市卫计局、省卫计局逐级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应聘人员在考试前根据电话通知到县卫计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
面试总分100分(仪容仪表10分、回答问题表达能力10分、医学基础知识80 分)。医学基础知识答案统一确定评分点。
面试聘请7位评委,由评委当场打分,按“体操打分法”计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天发布总成绩。
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额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一)由县卫计局、人事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一式4份。县卫计局、人事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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