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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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人公告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6〕11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9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0年4月9日至1998年4月9日期间出生)之间。
(四)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
(五)具有枣庄市市中区常住户籍(2016年4月9日前具有,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父母或夫妻一方具有市中区常住户口的(须有明确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夫妻关系的有关证件)不受户籍地限制;在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六)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两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4月9日,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www.lnsjrc.com(鲁南世纪人才网)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得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教育类岗位招考计划未涉及到的学科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可自行选择学科报考。《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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