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电化教育馆招聘公告(3)
3.面试:
面试具体日期及方式见我单位网站通知。
一是初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考官现场命题作答或展开讨论,由考官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现场表现给出分数;
二是操作能力测试,因我馆工作性质,所招聘人员除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外,还应对计算机应用,网站管理、图片处理、文字编辑实际操作等,纪录短片的脚本编写和实际拍摄及新闻策划、采访等具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生先将我馆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内容进行现场展示,然后由考官现场出题进行操作,由考官根据作品展示情况及制作水平能力等给出分数;
三是答辩,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考试成绩确定后,我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馆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单位可根据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察(2016年6月)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单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2016年6月)
我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2016年6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结束一周内将拟聘人员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2016年6月)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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