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46人公告
2016年陕西省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46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至2016年5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工作日时间内)。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陕西省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46人公告
陕西省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是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有三级现代化综合医院。医院设置床位1000张,住院病人1100余人。正在建设中,预计于2016年年内投入使用的23层住院大楼计划开设病床1500张。医院由33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1个研究所、8个研究室组成。现有职工1500名,其中高级职称105名,中级职称169名,硕士研究生120名,在读博士5名,硕士研究生导师6名。
根据咸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市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参照《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医院发展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46人,其中硕士及以上17人,本科及以上18人,博士2人,学科骨干及学科带头人9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招聘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内全日制统招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的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
5、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7年4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9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有明确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见附表1)。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4、国家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