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46人公告(2)
四、方法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可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陕西省外院校报考人员可登陆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招聘公告,下载《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填写,并提交审核所需资料扫描件。
2、现场报名:陕西省内院校报考人员到医院人事科报名,提交审核所需资料(陕西省咸阳市毕塬路10号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1楼,联系电话:029—33280038)
3、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至2016年5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工作日时间内)。
(二)资格审核
医院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2016年毕业生请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往届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明。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准考证。在医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名单。
根据《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医院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及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取消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免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1、笔试总分100分。重点考核与所报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等内容。不指定教材。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需求与笔试人数为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仅参加面试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同一岗位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按照1:1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次序予以递补。体检标准除某些岗位特殊性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在医院指定的市内其他三级医疗机构进行。
(五)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医院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复审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医院对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上报市卫计局、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予以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已聘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可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
1、本科学历专业技术人员从毕业时给予2次考取相关资质时间,2次未取得执业资格自动解聘。
2、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累计2年度考核或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的。
3、有重大过错的或违法乱纪的。
(七)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由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医院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局全程指导并监督。
2、本次招聘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等相关事宜将在医院网站公布。
3、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一旦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必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并保持通信畅通。
2、资格审查中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
七、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行政楼1层)咸阳市毕塬路10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9-33288260
邮箱:yyrsk2010@163.com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