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恩施州事业单位招聘672人公告(3)
2.笔试形式和内容范围
本次笔试内容和范围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附件2),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和医疗卫生类(E)五类,每一类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其中,参加自然科学专技类(C)考试的考生应自己携带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以备考试时使用。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性质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及组织
1.面试资格复审
州人社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范围为本公告发布范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考生根据网上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该岗位面试对象,最终确定的面试对象名单在州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组织实施
具体面试工作按《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恩施州人社发〔2013〕6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根据各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体检项目的,行业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核。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党委(党组)对考生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研究决定结果报同级人社部门。
(六)聘用资格备案。人社部门对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呈报的拟聘对象进行全面审查,并将拟聘对象资格、成绩及面试考核情况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核准其聘用资格并予备案。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一)有关资格条件的说明:
1.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报考岗位年龄限制。
2.岗位所设专业名称参照《湖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请考生对照目录报考,下载地址:http://www.eszrsj.gov.cn/2016/0308/197540.shtml。
3."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某项专业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6年5月21日止,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文本格式见附件4))。
4.报名所需学历、资格证明材料须于2016年7月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7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笔试结束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划定并公布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考生6月10日以后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50分。两科卷面成绩取平均分并按百分制折算后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占总成绩6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2×(2/3)]×40%+面试成绩×60%)。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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