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4人公告(第二批)(3)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有效成绩总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核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考察结论,经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等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面试后,因本人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以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225017。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2225165
2016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学历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ar
2016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学历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rar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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