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市穆棱市乡镇卫生院招聘7人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以百分计,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录用人数1:1确定考试入围人选。如笔试成绩确定人选最后出现并列,则对成绩并列人选进行加试,至最后确定人选。
(三)体检、政审考核
1、考核: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负责,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拟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招录的人员确定后,在穆棱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市卫计局与乡镇卫生院共同考核合格的,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书,一式4份,市卫计局、是人才服务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2016年9月1日起薪。
3、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聘用关系和工资待遇需另行签定聘用合同具体确定。聘用合同每三年签定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穆棱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3-3123861
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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