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齐齐哈尔事业单位招聘125名“名校优生”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6年齐齐哈尔市招聘“名校优生”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2016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招聘125名“名校优生”公告
一、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协议、办理关系等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齐齐哈尔市委引进“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齐齐哈尔市委“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数量
计划引进44名“名校优生”进入市直及局属事业单位,81名“名校优生”进入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详见《2016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市直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需是国家“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要求本科及研究生均就读于同等层次的学校,并取得学士学位。
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需是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可放宽为在本科和研究生有一个阶段就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并取得学士学位。
以上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暑期毕业,不含预科生、“三表生”、艺体特招生(报考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群众艺术馆等特殊需要岗位除外)和从高职高专考入等学生。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所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专业类别等其它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6、校、院(系)学生会等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人员优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止报名结束时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2、曾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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