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州市江永县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113人公告(3)
五、引进人才管理及待遇
1、编制管理:引进人员试用期满后,按用人单位性质纳入县事业编制管理。
2、服务期: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不低于5年。
3、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4、其他优惠政策:
(1)安家补贴。对新引进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生、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8万元;“985工程”、“211工程” 大学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6万元;全日制统招一本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3万元。服务期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允许调动。确需异动离开江永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单位研究呈报,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调动,但需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贴。
(2)奖励补贴。对引进我县工作满 5年(含试用期)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10万元的补贴;对引进我县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5万元的补贴;对引进我县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的“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统招毕业生,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3万元的补贴。
六、纪律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要严格按照引进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引进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引进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七、特别提示
咨询电话:0746—5723471,15116622907。
2016年江永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rar
中 共 江 永 县 委 组 织 部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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