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3)
(三)体检
根据面试和试讲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四)公示
将拟聘人员提交学院研究,研究结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受聘人员按省规定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
2.试用期为一年,根据聘用岗位执行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和津贴待遇。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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