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渭南临渭区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80人公告
2016年陕西省渭南临渭区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8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至5月31日,华图网校为您更新事业单位招聘具体公告内容。
2016年陕西省渭南临渭区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80人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及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渭南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2016〕126号)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渭南市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办公室批准,决定将2016年临渭区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由原来公告的34名调整为80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见附表),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医学、公卫管理、护理学。
(二)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应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医学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业务技能;
4、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服务期限未满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和招聘条件的。
二、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必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
(二)待遇
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