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佳木斯同江市招聘乡镇专职消防员44人公告(2)
3、考试
考试采取100分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出题、阅卷及面试评委人员临时确定,实行全封闭管理。
笔试成绩试卷分满分为100分(驾驶员岗位除外),笔试内容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教材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按招聘岗位数额与报名人员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进行技能测试(不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合格后直接进入政审、体检。如达不到招聘人数其所报考岗位的名额相应减少。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相同人员参加考核及体检,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高者胜出。驾驶员岗位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政审与体检人员。如果因客观原因造成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与政审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人员进行政审及体检。
4、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5、考核
考核由领导小组负责,重点考察应录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
6、公示
对于考核、体检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同江市环保大厦一楼公示。
7、聘用及待遇
人员确定后参加消防大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试用期12个月(培训期包含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经消防大队及乡镇政府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乡镇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拔付。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机关工勤人员标准缴纳相关保险,合同期满,经消防大队及乡镇政府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同江市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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