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潍坊高新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67人公告(2)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考务费为40元,面试考务费为70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人员资格。
六、聘用和待遇
根据公立医院改革有关文件精神,聘用人员为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由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档案托管并落实有关待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科带头人按协议发放工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按所聘岗位发放工资,均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www.gxrsj.cn)发布。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7618367 0536-8786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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