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伊春市公安局招聘协警工作人员20名公告(2)
4、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需本人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盖有公章的学历证明);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5、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提交的证件由伊春市公安局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6、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2)同一岗位报名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经伊春市公安局会同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材:《公共基础知识》+《历年题集》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伊春市公安局综合信息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由伊春市公安局政治部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
体检无异议者,由伊春市公安局政治部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
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政审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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