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特勤岗位招聘20人公告(2)
体能素质测评结束后,根据测评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测评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及东港公安分局公布。
(2)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岗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用百分制计分。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测评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三、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和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及公安分局公布。政审、体检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测评、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工资待遇聘用当年度月工资为2172元(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另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统一发放服装。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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