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大埔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招聘71人公告(3)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县人社局网站和相关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5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参照考察阶段递补方式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核准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中学教师与工作单位约定6年服务期,其他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55239。
本方案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大埔县201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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