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3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30人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人数为30名。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二)热爱岗位,踏实肯干,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好适应能力;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六)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归纳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
(七)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计算机中文录入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一)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三)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其他不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初任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每月工资2500元(含社会保险)。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6月3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茂名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jcy.maomi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采用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电子邮箱mmsrmjcy@126.com,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者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完成报名人员应于6月8日下午14:30至17:30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并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迎宾三路173号)1楼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可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代领的须提供代领人及报名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