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40人公告(4)
八、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一)报考长寿区考核招聘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艺体(含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术科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三)报考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长寿政府门户网、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九、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相同招聘类别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术科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相同招聘类别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查。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委托考生所在院校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并出具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材料,毕业报到时交用人单位。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政府门户网、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执业)资格、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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