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1410人简章
2016年重庆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1410人简章规定,为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
2016年重庆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1410人简章
一、招聘名额
全市14个区县公开招聘名额为1410名(附件1)。
若某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2︰1,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1985年5月11日);
5.符合附件1相应岗位的要求。
6.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201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报名时提供本人学籍号。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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