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太原市民政局等5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报名时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此次招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太原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太原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6月12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6月12日17:00至6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4: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4: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6月14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6月30日 -7月2日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3日、14日工作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桃园三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层)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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